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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7-04
  • John Dowson

  最近,笔者在《法学研究》刊发了题为《合宪性视角下的成片开发征收及其标准认定》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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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笔者在《法学研究》刊发了题为《合宪性视角下的成片开发征收及其标准认定》的文章。这篇文章可否算作一篇代表作,目前尚不能完全确定,但自我感觉有些新意,从理论上解决了一些问题,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缺陷,现总结和反思如下。

  自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全会提出“缩小征地范围”的改革目标之后,如何在法律层面落实这一改革目标,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笔者全程跟踪了本轮《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并参与了有关部门组织的多次立证。自2018年5月,司法部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提出用“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界定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以来,笔者开始思考这种界定方式的可接受性和可操作性。2019年8月,《土地管理法》正式修正通过之后,我开始了具体研究论文的写作。

  学界中人通常讲经验分享怎么写模板,写学术论文要有问题意识写作万能句子英语。笔者认为,所谓“问题意识”应当包括“理论有争议”且(或)“现实有需求”两个方面。成片开发征收制度当前主要面临两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需要回应人们对于该项制度的疑虑和争论。如同正式发表的文章所梳理的那样,在《土地管理法》修改的过程中,法学理论界和立法机关或部门(包括全国会写作万能句子英语、司法部、自然资源部)对“成片开发征收制度”分歧很大。有一种很强烈的批评意见认为,不应当建立这种征收范围宽泛,夹杂着非传统公共利益的特殊征收制度,否则可能会违反宪法尊重和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权等权利的规定,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还有一种批评意见也反对建立“成片开发征收制度”,理由却完全相反。在这种意见看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都应当征收,而不只是“成片开发”和“具体公益项目”方可征收,否则就会违反宪法第10条第1款关于“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规定。

  其二,“成片开发征收”进入到我国现行法秩序是妥协的产物。但这种“妥协”究竟在实践中如何执行和落实,由于立法任务紧迫,新通过的《土地管理法》并没有解决这一问题论文写作经验分享,而是将“成片开发征收”实体标准,授权给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但究竟如何界定这种特殊的征收制度,依然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因此也需要研究者尽快从理论或方法上解决这一问题,从而有助于具体立法规范的形成。

  其一,论是支持还是反对成片开发征收,法律研究者不能完全根据自己的审美或偏好来做出理论上或法律上的判断,而必须将该项制度放入现行法秩序中进行综合考虑。而在现行法秩序中,对于成片开发征收正当性和可接受性的评价,需要内化为“该项制度是否具有合宪性”。立法过程中持有各种不同意见的人,大都注意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会有上述两种来自不同方向的合宪性疑虑或批评。

  其二,任何一项制度都是由制度框架和制度内容组成的,因此对于一项制度合宪性的评价,应当在区分“制度框架”与“制度内容”的基础上分别展开讨论。具体来说,所谓“制度框架的合宪性”解决的是,应不应该建立这种制度,而“制度内容的合宪性”则是在上一问题获得肯定性答案之后,讨论如何具体设计其内容才能符合宪法的要求。这两者是“要不要建立”和“如何建立”的关系,因此应当进行区分,而不能笼统地进行讨论,否则可能会出现“倒洗澡水把孩子也一并倒掉”的风险。

  成片开发征收制度虽然特殊,但毕竟还是属于征收制度的一种类型。因此,该项制度框架合宪性的确定,一方面要满足宪法第10条第3款关于“征收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要求,另一方面,又不能让第10条第3款以外的其他宪法条文变成一纸具文软文写作角度。

  之所以要提出第二个条件,是因为在成文法国家论文写作经验分享,任何一个法律条文都是处在规范体系之中经验分享怎么写模板,所以“永远不能只顾及单项的规范,而是要经常将该规范放在它存在于其间的整体关系中加以考虑;所有宪法规范的解释,都要避免与宪法中其他规范发生冲突。这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必须要符合下面的原则:即与宪法的根本决断保持一致,并且要避免因只重视某一方面所带来的局限性”(黑塞语)。规范的整体性要求我们在解释某一法律条文时,除了要确保该规范本身得到合理的解释和适用外,还要确保其他宪法规范得到落实或不被违反写作万能句子英语写作万能句子英语。不过,笔者发现,对于不同的法律规范来说,“得到落实”和“不被违反”往往并不具有同样的含义经验分享怎么写模板经验分享怎么写模板。一些宪法规范要求国家尊重或保护特定的目标、权利或制度,其是在为公权力的行使设定必要的边界,可以被视为“边界控制性规范”。而另一些规范要求国家积极实现某些目标,其为公权力的行使提出了具体的内容要求,可以被视为“内容规定性规范”。因此,要进一步确定宪法第10条第3款中“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外延,并藉此确定成片开发征收制度框架的合宪性,那就需要进一步研究现行宪法为“基于公共利益的征收”设定了哪些必须落实的“内容规定性规范”和不得违反的“边界控制性规范”。

  I 宪法序言关于“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论文写作经验分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规定(可称为是“内容规定性规范I—国家任务目标规范”);

  II 宪法第10条第5款关于“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的规定(可称为是“内容规定性规范II—土地资源合理利用规范”)。

  I 宪法第15条关于“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定(可称为是“边界控制性规范I—财产权保护规范”);

  II 宪法第10条第2、4款、第13条以及第33条第3款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国家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以及其他的尊重和保护的规定。(可称为是“边界控制性规范II—经济制度保护规范”)

  运用上述分析框架,笔者进行具体分析之后发现,如果要落实上述“内容规定性规范”,同时又不得超越或突破“边界控制性规范”,在具体公益性项目征收制度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之外,另行建立独立的“成片开发征收制度”存在必要性,而这种必要性也进一步证明了该项制度框架的合宪性。

  至于宪法第10条第1款,具体展开分析之后,笔者发现,对于宪法第10条第3款中“公共利益”解释和相关立法形成来说,其既不构成的“边界控制性规范”也不构成“内容规定性规范”,因此不应作为判断成片开发征收制度的合宪性的依据。

  虽然在现行法秩序之下,“成片开发征收”的制度框架可以通过合宪性检验,但要确保成片开发征收制度具备充分的合宪性,相关解释性立法就必须对其实体标准(即“特别重大的公共利益”)的内容进行严格限制,否则该项制度的合宪性可能会被宽泛的实体标准削弱甚至冲垮。为此,文章又研究了如何在成片开发征收过程中进一步具体化“特别重大的公共利益的具体内容”这一问题。

  首先,虽然从方的角度来看,有“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种方法都可以用来确定成片开发征收实体标准的内容,但由于新《土地管理法》建立的是“成片开发征收”制度而不是“成片开发”制度,其制度功能主要在于如何更好地落实“内容规定性规范I和II”,而不是必须将政府土地征收权限定在特定用地规模范围之内。因此,在(且只有在)“定性分析”作业(即成片开发征收类型化分析)完成之后,才可以使用“定量分析”方法(比如通过数学建模写作万能句子英语、数量或比例上的要求)。换句话说经验分享怎么写模板,不能抛开类型化和定性分析,直接按照城市的级别或规模来下达成片开发征收的指标,也不宜对成片开发征收的不同类型直接统一划定“直接公益/间接公益”的比例。

  其次,可以纳入成片开发征收制度之中的类型,包括“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特定的城中村改造”“以公益性建设为主的综合开发项目”。不宜纳入成片开发征收制度之中的类型,则包括“土地储备”“ 城市新区开发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旧城改造及城市更新”等。当然,除了上述类型外,实践中肯定还存在很多其他一时难以类型化的成片开发征收实践。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兜底条款的设置和进一步解释来进行规范。不过软文写作角度,对兜底条款的解释,既要考虑“特别重大的公共利益”理论对于成片开发征收制度提出的特别要求,又要考虑如何更好地落实上述“内容规定性规范”要求,同时又不能违背现行宪法为整个土地征收制度所设定的“边界控制性规范”要求写作万能句子英语。

  最后,基于人类理性的有限性、社会实践的复杂性以及语言的模糊性,除了“定量分析”方法以外,建立“特别重大的公共利益”举证责任、理由说明以及督查反馈制度,对于确定成片开发征收实体标准的具体内容并确保其合宪性同样重要。

  文章在讨论制度合宪性时,区分了“制度框架”与“制度内容”,对于其他法律制度的合宪性乃止合法性分析,也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启发(比如计划生育制度,强制婚检制度等)。

  文章所建立的“内容规定性规范-边界控制性规范”分析框架,不仅对宪法第10条第3款的规范内涵以及立法形成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在其他宪法或法律条文的解释过程中,也可以使用,因此具有法解释学层面的方意义。当然对于不同的规范来说,哪些规范构成其“内容规定性规范”,哪些规范构成“边界控制性规范”,需要结合具体的规范条文去具体梳理和分析。

  总体而言,这篇文章没有回避成片开发征收制度目前面临的争议和难题,基本上证成了成片开发征收制度框架的合宪性,并形成了关于“成片开发征收实体标准及其内容确定”的具体方案,应当说基本完成了笔者为自己所设定的研究任务,也就目前学界的争论和实务界的困惑,给出了较为系统的分析结论。

  不过,需要承认的是,这篇文章并不完美,因为其并没有100%完成“明确成片开发征收实体标准具体内容”的任务,而主要指出了其类型和内容界定的方法,对于开发区内区投资强度、单位面积产出比或地均GDP等经济指标,或者“以公益项目为主的综合成片开发”中的“主体项目/附带性配套设施用地”占地比例等具体的内容,这篇文章没能解决,而是留给经济学和土地管理的实务界专家去进一步研究。

  这篇文章中的部分观点曾经与张翔、胡博砚、李中原、高飞、郭志京、陈若英等师友进行讨论,沈开举、陈小君、楼建波、靳相木等专家在相关研讨会上的精彩发言给笔者以很多启发,宋华琳、林明锵等师友为本项研究提供了若干重要的研究资料,我的研究生李俊泽、伍智等同学数次帮助笔者校对了文稿,责任编辑王怡老师、二审编辑谢海定老师以及外审专家,对本文的修改提供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意见,帮助笔者进一步厘清了思维和写作中的模糊和含混地带,让本文在理论反思和文字表述等方面进行了关键性改进和优化,在此一并表示感谢。文责自负经验分享怎么写模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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